索引号: 13566001/2020-0007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宽城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0-10-1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0-10-1910时51分 浏览次数: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有效克服“准入不准营”难题,推动“证照分离”改革高质量、高水平实施,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宽城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县政府草拟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20年10月16日正式印发,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经过

2015年12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决定在上海浦东新区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通过采取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企业办证更加快速便捷高效。2017年9月2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在福建省等10个省、直辖市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上海市“证照分离”改革。2018年9月1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全国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并于9月27日印发《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明确要求从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2019年11月6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决定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2020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20〕4号),承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市政字〔2020〕49号)。

此项文件的出台,为进一步明晰政府和企业责任,全面清理规范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方案》目的

“证照分离”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既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商事制度改革的一次升华。“证照分离”改革主要是针对行政许可事项,破解的是“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的问题。

它是指在涉企备案、登记类证照事项充分整合、取消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将企业经营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和能分离的许可证相分离。“证照分离”即主体资格登记与经营资格登记相分离的一种登记制度。先赋予市场主体资格,而后申请相关的经营资格,具有逻辑上的合理性,最大限度地实质性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流程。

“证照分离”的目的是进一步减少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手续。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持“照”即可经营,使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三、主要内容

《方案》由指导思想、实施范围、主要任务、配套措施、工作要求五个部分组成,并附宽城满族自治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2020年版)。

(一)指导思想

《方案》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明晰政府和企业责任,全面清理规范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为“六稳”“六保”目标实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二)实施范围

2020年7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除需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调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以及由国家部委、中央垂管部门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统一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三)主要任务

1.建立清单管理制度。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要求,参照《河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2020年版),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我县许可事项清单,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将中央层面设定和省级层面设定的涉企我县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

2.分类推进审批改革。对我市128项改革事项分类采取审批,其中取消审批事项1项,实行告知承诺32项,优化审批服务95项。

(四)配套措施

1.规范企业登记与申办经营许可的衔接。通过智能化、信息化手段,贯通行政审批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数据资源端口,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双向推送,实现登记注册、准营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

2.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各有关部门要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实现涉及企业经营的政务信息集中共享。

3.建立“证照分离”改革专题应用模块。在县级政务服务网设立“证照分离”改革服务专区,提供“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咨询、查询等服务。

4. 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

5. 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放到位”的同时,更加注重“管到位”,通过厘清监管事项、监管对象、监管内容明确监管责任,通过强化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对涉及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实现高频次、全覆盖监管。同时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推动监管数字化、规范化、精细化。进一步强化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属地监管,明确地市对应的责任部门。

(五)明确了责任分工

《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部门协同、宣传培训、督办考核等保障机制。县行政审批局统筹抓好全市改革推进,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证照分离”改革的方案制定、指导落实和政策解读;司法部门负责“证照分离”改革的法治保障。

四、施行时间

《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原文链接: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 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