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6073/2020-0069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宽城县园林局 |
成文日期: 2020-05-13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我局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工作秘密、个人隐私外,应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真实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可信。
(三)注重实效原则。突出公开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杜绝形式主义。
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事项
1、本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管理权限和办公区域分布。
2、工作人员身份、部门、职责。
3、行政项目的审批权限、条件、标准、程序、时限及结果。
4、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办事过程和结果。
5、办事纪律和责任追究制度。
6、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和总结。
7、执法处罚依据、程序,案件查处情况。
8、其他需要向社会和群众公布的事项。
(二)机关内部公开事项
1、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干部选拔、推荐、考察、任用情况。
3、纪检监察对违纪案查处情况。
4、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表彰奖励情况。
5、财务开支情况。
6、其他内部重要事项。
三、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
(一)利用新闻媒体。完善信息网络,推行电子政务。
(二)设置公告栏,公示板张榜公布。
(三)通过正式文件予以公布和召开职工大会传达。
(四)进一步完善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网上办理行政审批。
(五)其他适当可利用的形式。
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形成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整理、发布、资料归档等日常工作。
(二)政务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制度
政务信息公开应分为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办事过程分阶段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所涉及的事项,特别是因办理失当并非人为因素难以纠正的事项要及时公开。
(三)政务信息公开反馈制度
采取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上门听取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四)政务信息公开备案制度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发生变更,应及时报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备案,并及时公布已调整变更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五)政务信息公开评议制度
1、把政务信息公开评议纳入政风、行风评议范围,以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民主评议,并且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2、重大政务信息公开事项的公布,需经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评议和审定。
(六)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制度
1、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内容:政务公开是否真实、全面,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人民群众、服务对象是否满意。
2、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运用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3、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的方式,对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4、每年底或次年初对政务信息公开与年度目标统一进行考核。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总结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时,应同时提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以供考核。
5、局政务公信息开领导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并结合平时检查情况,提出初步评定意见提交局领导进行综合考评。
(七)政务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1、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时报送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总结。
2、加强社会监督。聘请社会各阶层有一定代表性的义务监督员,建立广泛的社会监督网络。通过调查、暗访、对话、评议、公布监督电话等多种渠道,对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实施监督检查。
3、加强内部监督。局派驻纪检组依法对全局各单位政务信息公开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政务公开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纪的行为。
(八)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追究制度
1、通过监督检查和考核,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纪律。
2、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3、对弄虚作假、违反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要依照行政法规,对负责部门领导和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和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