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6077/2022-00628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宽城县行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2-10-14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宽城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能
2022-10-14 16时23分浏览次数: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全县有关标准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督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政策措施,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日常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管理体系;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民化,指导协调县有关部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全面、优质、便捷、高效、透明、规范的政务服务。

(四)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投资项目、市场服务、文教卫生、社会事务、城市建设管理、农林水务、交通商贸等领域事项的行政审批,并对行政审批行为及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县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统一办理;开展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综合协调和督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合办理和联审会办;研究推进并联审批服务工作。      

(六)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作。拟定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和规则;编制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建设、管理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并监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对公共资源交易涉及的中介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全县并负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场内交易活动的监督工作,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开展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构建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全县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负责“满意承德”城市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维护和运营、管理工作。

(八)引导和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负责县级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九)负责建立健全全县政务服务效能可量化的考核评价制度;对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对进驻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效能以及办事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对政务服务涉及的中介服务进行监督。

(十)负责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行政审批业务工作,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模式。指导监督全县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协调乡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政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已明确划入的县级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法受理、审查、审批及决定送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原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职能部门不再负责行政审批的具体业务,主要职能转变为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审批标准以及监管标准,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等工作。国务院、省、市明确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县行政审批局承接;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工作由各职能部门负责。

二、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办公室。协调处理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值班、信访、提案、督查、保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人员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对外联络等工作;拟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协助领导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协调各科室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法律法规政策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负责审批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要件、办理流程、审批案卷的合法性审核;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推动和实施工作;负责提供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咨询服务;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系统内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处理法律纠纷、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承办法治考核工作;负责贯彻国家和省、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取消调整、目录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负责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政务服务管理科(效能监督科)。负责指导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体”的政务服务管理体系;负责拟订行政务服务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入驻县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办理事项实施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评审专家库;负责对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民化;负责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满意承德”城市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及政务数据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政务服务效能考核评价制度,对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和办理效能进行监督,牵头组织综合考评;负责全县政务服务有关业务的信息统计、分析整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政务服务涉及的中介服务依法进行监督。对窗口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进行绩效考核;负责涉及政务服务相关投诉举报、信访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四)“放管服”改革协调科。负责组织拟订全县“放管服”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沟通协调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统筹推进全县“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拟定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建设、管理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并监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指导全县并负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场内交易活动的监督工作,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开展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指导、监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涉及的中介服务进行监督;受理和处理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

   (六)投资建设审批科。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项目、住房和城市建设、人防工程、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等领域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负责投资项目联合(并联)审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的使用、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七)市场准入审批科。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企业注册登记、广告发布登记、特种设备、商务贸易、粮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体育等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八)社会事务审批科。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卫生计生、人力资源、民政、教育、财政等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九)交通涉农审批科。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交通运输、地方海事、水务、林业、农牧等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十)现场勘验科。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专家评审、验收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事项开展联合勘验、会商工作。    

三、办公地址

宽城满族自治县滨河街102号。

四、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9月份下午2:3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314—6988168。负责人:杨冬梅。

                                                                                                                                                                                                                   宽城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