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6075/2023-0481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宽城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3-01-30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宽城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区(行业)介绍
2023-01-3014时40分 浏览次数:

宽城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宽城满族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牌子。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实施全县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零售)许可工作。负责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和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县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等。推动全县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全县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县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和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宽城满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的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地方标准。宣传贯彻强制性、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家、区域标准化活动,参与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和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推进全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和制度。

(十六)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查处商标、专利等违法行为,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落实京津冀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工作。

(十七)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落实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十八)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运用全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指导县域专利信息服务工作。

    (十九)组织实施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

    (二十)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承担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转变职能:

    (一)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推动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国内提高县内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全面压减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相关政策,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开放,大力培育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改善服务质量。

    (三)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加强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规范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五)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机构实力,切实提高承担全县检验检测任务需求能力。


办公地址:宽城满族自治县第二行政中心六楼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6-9月份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4 6863332

负责人姓名:王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