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6075/2025-10045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宽城县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2025-02-2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按照河北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现将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姜。被抽样单位名称:宽城满族自治县李向忠蔬菜店。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产品名称:姜。被抽样单位名称:宽城满族自治县旭亮惠选综合超市。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对此次抽检立案调查,经查,产品不合格原因系农药残留超标,并非经营环节所致。我局以立案处理,依法对经营单位做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宽市监处罚〔2025〕16号,宽市监处罚〔2025〕14号。
特此通告。
宽城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