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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房屋新建 |
留言内容: | 位于老中医院上边的县医院家属院,已经房改,个人已经取得房产证,但是有些房子已经倒塌,无法居住,个人能否进行翻盖新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如果不能的话, 什么时间能够开发?有无开发计划? |
留言者姓名: | 李瑞山 |
受理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内容: | 在符合县总体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经城区街道办、宽城镇、住建局危房鉴定专家组现场踏勘,鉴定为D级危房后,方可以申请原址翻建。属于D类危房翻建的申报材料:1、申请人书面申请;2、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3、经有资质单位提供的房屋四角坐标及房屋影像资料;4、申请人四邻意见;5、D类危房维修改建申请表;6、有资质单位提供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7、申请人承诺书。 |
回复部门: | 住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