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保稳定、惠民生、强服务、促统筹”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巩固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成果,在重点任务上有新突破,在工作质量上有新提高,在服务基层上有新成效,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落实主要任务求突破
(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人口计生事业转型发展。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把握中央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做好换届后县党政分管领导人口计生专题培训工作,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建立服务型政党、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转变工作理念和思路方法,注重利益引导和服务关怀,创新社会管理和体制机制,着力打造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福利型计生,实现方便于民、取信于民、造福于民。坚持减审批、强服务、增福利,围绕简化审批手续、实行分类管理、改进季服务方式、增进计生家庭福利等,重点解决好办证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模式的创新转型。
(各有关股站)
(二)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逐级签订2013年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各级各部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责任。继续实行重点管理、一票否决、追踪奖惩制度。按照指标求实、统计求实、考核求实的要求,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和目标任务,改进考评办法,探索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运用定量分析、第三方调查、专家评定等方式的综合考评,实现日常工作评估常态化。
深化无政策外多胎生育乡镇、无政策外生育村创建活动,完善退出、激励机制。加大直查直处力度,抓好后进转化工作,确保年底转化率达到80%以上。开展以进村为主、服务人性化的计划生育季服务试点工作。推动建立长效避孕措施奖励制度,实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和同意制度,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89%以上,当年长效措施落实率达80%以上,切实提高孕前型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发放网络,重点放在城区,实现多渠道、全覆盖的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新机制,做好“计生药具免费自助发放机项目”试点工作。
(统计股、办公室、技术服务站、药具站)
(三)继续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进一步完善服务站的基础建设、科室改造和布局调整,力争在3月底前全面开展免费检查服务。集中采购实验室试剂,完善临床检验室内评估体系,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推广使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流程管理系统”软件,确保数据信息准确、可靠、及时,全面实现信息化。年内至少完成2050对的免费检查任务。高风险人群跟踪随访率及其再生育夫妇优生指导率达到100%。定期组织电话随访,与档案符合率达到90%以上。
(技术服务站)
(四)扎实开展生殖健康免费检查公共服务。继续开展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民心工程”,在原有三项基本检查项目的基础上,统一增设一般体格检查和阴道分泌物检查项目,有条件的乡镇增设血常规、尿常规、血糖、心电图检查等项目,为80%以上的农村育龄妇女提供更加优质规范、更有科学价值的生殖健康综合服务,计划免费服务完成3.8万人。积极主动地将流动人口纳入到免费服务范围,实现服务的拓展升级,探索面向家庭的综合保健服务模式。组织开展对生殖健康档案的回顾性分析,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
(技术服务站)
(五)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建立省内跨区域查处“两非”案件制度。抓好以婚育新风为内容的民俗变革,推进性别平等项目。继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
(宣传站)
(六)扎实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工作。多渠道开展对计生特困家庭的生活救助,着力打造和谐惠民计生。人口计生救助公益金按总人口数不得低于人均1元。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享受一次性救助的条件由女方年满49周岁降至45周岁,确保救助金发放及时率达到100%。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建档率达到100%,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按2万元、伤残家庭按1万元标准及时得到救助。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父母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助。继续开展“寒门学子圆梦行动”,救助金发放及时率达到100%。
探索计生特困家庭系列化帮扶长效机制,针对计生特困家庭的个性需要,组织动员基层计生协会及会员、志愿者,开展“亲情关爱”活动,为计生特困家庭提供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及帮扶照顾等制度化、系列化帮扶措施,3月中旬前完成建立帮扶档案,帮扶计划等基础工作,确保建档率达100%,对计生家庭的关爱帮扶措施覆盖率达到100%。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在公立养老院开辟计生家园。帮扶救助措施力争年内全部覆盖计生特困家庭。
(政法股、办公室、计生协)
(七)努力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巩固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和“双基”建设工作成果,将流动人口纳入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殖健康检查、公益金救助范围,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按承市人口通字【2012】31号通知要求,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创建活动。全员流动人口及流动育龄妇女信息入库率均达90%以上。县、乡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应用率均达100%,流动人口信息实时更新,协查反馈率95%以上,提高反馈及时率。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为流动人口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相关规定,推行承诺制,落实一次性告知和首接责任制,推广便民服务大厅“一站式”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实行全程服务代理制,推广预约办、陪同办、上门办、代理办等方式,颁、验证率均95%以上。
(流动人口站、政法股)
(八)加快推进人口信息化建设。以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和重要抓手,推进人口计生事业创新发展。完成“河北金人工程”立项工作。实现PIS系统离线版管理客户端上线运行,完成全员人口数据库升级改造工程。推广依法行政管理系统,扩大人口计生公众服务平台试点;完善、开发科技服务、信息采集等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拓展公共辅助决策系统应用,开展信息共享、管理创新于一体的综合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人口发展综合评估、动态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继续推进与相关部门人口信息共享交换,加强统计质量核查,逐步建立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资源和数据质量保障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机关标准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
(统计股)
二、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
(九)深入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以全面落实公共决策人口计生初审制度为抓手,倡导和争取各级政府建立完善经济社会发展中人口规划前置、人口政策统筹、人的发展优先的公共政策体系,构建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导向的综合服务体制。按照“整体推进、突出特色、建立机制、务求实效”的要求,以基层队伍建设为突破口,重点抓好基层队伍稳定和专干素质提升两项工作,使基层人口计生队伍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继续实行联片包乡镇制度,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岗位职责。稳定人口计生队伍,确保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稳定,落实合同制人员的保险等福利待遇。进一步做好军民共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办公室、技术服务站)
(十)狠抓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10元奖金落实率达到100%;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3000元一次性奖励,当年新增对象兑现率100%,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到80%以上;符合《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而自愿不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49周岁)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落实率达到100%。落实好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严格按照奖扶标准,力争奖扶特扶政策落实及时率达到95%。积极推进普惠民生政策与计生优惠政策衔接。
(政法股、办公室)
(十一)积极创新宣传教育。利用宣传节点,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具有影响力的社会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姚明河同志先进事迹,继续挖掘培树先进典型。打造具有本县特色的宣传园区。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按照“精心策划-分组采写-重点攻关-集中宣传”的“一条龙型项目式”的宣传机制,加大对自强女孩等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发挥典型的社会引领作用,聚合正能量,培育新风尚,传播新典型。
(宣传站)
(十二)扎实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和诚信计生。加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规范化建设,90%的村(居)完成村规民约修订并基本落实到位,全部建立乡级审查备案制度。对省级示范村(居)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进出标准,发挥示范作用。在省级示范村(居)开展基层计生管理改革,提高群众参与度,扩大村居自治,减少管理措施。继续以“六个十”规范(即:十公开、十融入、十监督、十拓展、十自主、十标准)为主线,深入推进群众自治工作的开展,力争60%的村(居)能够通过群众自治开展人口计生工作,全县基本实现“诚信计生”。
(计生协)
(十三)继续深入计生“双文明”和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开展以建设“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等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以计生特困家庭救助为重点,探索活动载体,创新工作机制,打造活动品牌。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加强示范引领,拓展和深化具有宽城特色的人口计生宣传品牌。
(宣传站、计生协)
(十四)扎实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巩固幸福工程项目成果,做好到期资金回收及滚动发放工作。多渠道争取资金,扩大项目规模。继续做好财政贴息贷款少生快富工程。积极协调降低贷款利率,落实扶贫资金5%的贴息,严格资金发放标准。组织开展“生育关怀聚焦家庭”、青春期教育“三进”(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
(计生协)
三、强化保障措施增实力
(十五)强化人口计生基层机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的决定》,确保村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队伍稳定和待遇落实。切实加强形势教育、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继续组织好生殖健康咨询师考试,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争取大学生充实乡镇计生队伍,努力提升学历教育水平,县、乡两级分别具有本、专科学历的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达到60%,村级计生专干继续中专函授学历教育培训,达到行政村数的70%以上。进一步加大城区购买公益岗位、配备计生协管员力度。按照“县管乡聘村用”管理模式配齐村组计生工作人员,全面落实“星级管理”和“五制两书”管理机制。村专干报酬不低于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的80%,育龄妇女小组长补贴每月不低于80元,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办公室)
(十六)不断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以基础设施建设,配置、更新医疗设备为重点,加强县级服务站建设,改善服务条件,不断提升基层站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实施“六千人才”工程和“拔尖人才计划”,按照“县聘县管乡用”的原则,根据技术服务工作发展需要,不断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解决临床检验、优生咨询等关键岗位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每个乡级站至少配备1-2名具有医学学历(计划生育专业)、具备执业助理以上资格的妇产科女技术人员。引进全国计划生育科技信息化工程平台,推进县乡服务站的电子信息化建设。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创建工作,不断提高技术管理和服务水平,努力把基层计生服务机构建设成为育龄群众首选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中心,确保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手术承担比在90%以上。
(技术服务站)
(十七)建立稳定增长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认真落实省财政厅、省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的意见》(冀财教[2011]238号),县级人口计生财政投入达到人均43.8元以上,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扶助和优惠政策、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公共服务、计划生育经常工作等各项经费的落实。坚持把财政投入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管理好、使用好国债项目资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加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建立支出绩效考评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办公室)
四、服务两个环境见实效
(十八)推进依法行政便民维权。深入开展“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大力推进便民维权”教育活动,用多种形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严格执行立案、征收、管理、支付“四在县”。按照国家级、省级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标准深入开展创建活动,至少创建1至2个国家级或省级示范乡镇(街道),并报市人口计生委备案。以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规定》为抓手,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肃查处推诿扯皮、刁难群众、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继续做好信访工作,加大对信访举报、阳光热线反映问题的直查解剖力度,并纳入年度考核。
(政法股)
(十九)着力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相关规定,简化办证程序,推行承诺制,落实首接责任制,重点解决流动人口生育证件办理难题。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简化办证流程,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加大乡级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和便民窗口建设力度,推行集中办理制度,积极探索和实行村(居)级代办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加快依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人口计生涉民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审核。再生育作为行政许可项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时限,审批案卷合格率要达到100%。
(政法股)
(二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把深入调查研究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紧紧围绕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拓展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增进计生家庭福利、加强依法行政、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确定调研题目,开展集中调研,努力形成一批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创新性的调研成果,切实解决影响制约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各有关股站)
(二十一)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坚持“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AB岗工作制的规定,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机关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和事业单位重要事务规范化管理。继续做好三公开、四评议、五监督工作,深化阳光计生行动,在县、乡(镇)两级开展争创“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活动。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对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实行问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大举报案件查处力度,保持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高压态势。
(计生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