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6051/2017-0065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宽城县城管局 |
成文日期: 2017-12-12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宽城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城市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机构,相对集中行使城市规划、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事业、工商、公安交通、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化等行政机关在县城规划区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或部分管理职能及行政处罚权。具体职责有:
(一)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查处未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手续的违法建设行为,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行使规划批后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二)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查处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决定行政处罚。
(三)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查处园林绿化违法行为,责令赔偿损失和补栽补种,决定行政处罚。
(四)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未经批准侵占、损毁城市道路、破坏公共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责令改正、补偿,并决定行政处罚。
(五)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限于规划区)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市饮食服务业、洗车业等城市生活污水超标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区户外设置广告牌匾,市场、门店以外经营、街道路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限于人行道范围)和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露天歌舞、露天卡拉OK等影响居民休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交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区内客、货车营运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十)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