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信息(内控管理中常见问题及改进意见)
2018-04-13 00时00分浏览次数:

 

审计发现,部分单位虽然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内控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却有章不循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内控制度缺乏有效性,其具体表现为:
一是流于形式,成为 “墙上制度”。有些制度只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而临时制定,并没有真正得到执行,只是挂在 “墙上”的一个幌子而已,缺乏价值性。
二是制度不具有 “操作性”。有些单位没有因地制宜,而是从有些单位、网络等照抄照搬的法规制度,缺乏实际操作性和可行性。
三是制度间不具备 “制约性”。部分单位领导法律意识不强,没有意识到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是一项系统性综合工作,拟定一个制度便不了了之,没能形成统一整体,结果导致内控制度不健全,缺乏必要的监管制约,形成制度内容片面、零散、以致各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管理性。
四是制度缺乏 “时效性”。有些单位虽然制定了单位内部财务制度、内部稽核等系列内部制度,但没有 “与时俱进”,个别法规和制度没得到及时完善和补充,造成制度滞后,起不到实际作用。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建议监管部门要把部门、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指标,严格、规范考核。同时各单位领导要把内控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