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满族自治县物价局关于转发河北省物价局、承德市物价局《关于开展物业服务收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2018-05-17 00时00分浏览次数:

 

宽价字[2018]16
 
宽城满族自治县物价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物价局、承德市物价局
《关于开展物业服务收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河北省物价局、承德市物价局《关于开展物业服务收费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县物价局将按照省市通知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宽城满族自治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在2018年6月-8月期间,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规范和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如下:
一、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是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运行、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二、物业服务收费是否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进行公示。
三、物业服务收费是否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是否符合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相适应原则。
四、是否在收取物业服务费外,另立收费项目或者拆分项目收费。
五、其他不正当的收费行为。
物业收费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开展收费检查,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以民为本的重要举措。望各物业企业引起足够重视,县物价局将按照省、市物价局的要求,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违法收费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联系人:石歌
电 话:0314-7573393     18832478917
邮 箱:kcxwjj@163.com
                        宽城满族自治县物价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