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宽城满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2018-07-25 09时55分浏览次数:

                              宽承办字(2018)第110号

类别:A


对宽城满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刘英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建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建议提的很好,对加强我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顺利推进,全面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将起到积极作用,对我们改进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在此,感谢您对我们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关于青少年法治建设、法治教育方面的问题,在我局已下发的宽教﹝2016﹞126号、宽教﹝2018﹞73号文件中对学校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聘请专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或法制宣传志愿者,担任学校法律顾问。在全县各中小学校设立法治副校长,配备法治课程专业教师,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确保全县每所中小学开足上好《道德与法治》课,做到法治教育“四落实”。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着力推进“法律进校园”工作深入开展。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征文,请政法干警开展法治讲座,发放普法书籍,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活动等,不断增强青少年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提升青少年明辨是非的能力。

 二是协调组织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团委等部门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体制,不断完善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最后,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2018年7月25日



领导签发:

联 系 人:王建国 联系电话:7728136

抄报:县人大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