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6001/2020-00035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宽城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0-01-22 | 文件编号: 宽政 [2020] 5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宽政〔2020〕5号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成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有林场、各有关部门: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调整为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指),现将调整后的县森防指组成单位及人员、县森防指及办公室主要职责和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一、县森防指组成单位及人员
指 挥 长:张 成 县政府县长
第一副指挥长:王 猛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赵 刚 县政府副县长
副 指 挥 长:李满顺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周东利 县人武部部长
徐庆丰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徐振民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
裴希彬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 张鸿雁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何 顺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立坤 县法院副院长
孟利民 县政府办综合三科科长
项 超 县财政局局长
李长江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张卫国 县督考办主任
苏子兵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
史振国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陈克民 县民政局局长
翁耕民 县司法局局长
朱锦满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谱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孟庆联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立权 县水务局党组书记
冯立文 县人社局局长
王继权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
郝新东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永利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春鹏 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局长
张树林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刘凤卫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廷兵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韩书艳 县妇联主席
刘英俊 团县委书记
王九川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王 希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吴 阳 县气象局副局长
李 博 武警宽城满族自治县中队指导员
郭中山 国网宽城满族自治县供电公司经理
牛淑静 中国移动宽城满族自治县分公司经理
杨春生 中国联通宽城满族自治县分公司经理
衡铁良 中国电信宽城满族自治县分公司经理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主任由徐庆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裴希彬、何向金、王九川同志兼任。
二、县森防指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县森防指主要职责:研究部署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及其他需要县森防指响应处置的火灾扑救工作;监督检查各乡镇、国有林场及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指导有关森林草原火灾的调查评估处理和挂牌督办工作;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县森防办主要职责: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中央领导和省市领导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和省森防指的工作要求;分析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开展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针政策和工作措施的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成员单位提出的重要事项;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方案,综合汇总和通报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承办县森防指会议、文件起草、制度拟定、议定事项的跟踪督办工作;研判、发布全县森林草原火险信息和监测信息,组织实施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督查、约谈等工作,组织重大森林草原火灾调查评估和较大火灾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建立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处置工作机制;负责县森防指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承办县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县森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火灾扑救物资以及破坏防灭火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做好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等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灾区及周边道路管控和疏导工作;负责遇难人员的身份认定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妥善处置因火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负责维护火灾现场周边治安稳定和交通疏导;协助侦破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参与组织受灾群众撤离或转移安置工作。
县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县武警和民兵建立扑火预备队,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指挥调动驻县武警、民兵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工作。
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森林公安局):指导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宣传教育、督导检查、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分析研判,做好火险形势会商;负责与相邻地区森林草原防火区域联防联控;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各地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队伍培训和应急演练;负责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和扑救指令下发以及重要森林草原火情信息报告;负责调查火场面积测量及火灾损失评估。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与省应急管理厅工作衔接;协调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协调指导林区、牧区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检查督导。
县纪委监委:会同森林草原防灭火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对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中失职渎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县财政局:负责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资金,并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协调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物资储备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资金的筹集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反映和上报火灾对灾区农业生产造成的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农业生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灾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县发展和改革局:1.发改部分,负责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规划,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监督检查规划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2.商务部分,负责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储备和供应保障;3.工信部分,负责工业企业的森林防灭火宣传等相关工作;4.冶金部分,负责工矿企业的森林防火宣传等工作。
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全县中、小学生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检查督导森林草原防灭火课制度落实情况;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活动;做好中、小学生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安全避险教育工作。
县民政局: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祀,配合做好降低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工作;负责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伤残牺牲人员抚恤工作;负责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后受灾群众的社会救济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
县司法局:负责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监督管理参加火灾扑救的国家工作人员,组织表彰奖励在火灾扑救及防灭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负责做好森林火灾后群众的社会保障及相关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需要,负责火灾扑救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工作,提供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地区地理信息数据和地图信息;协助灾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系统内开展野外违法用火行为治理;监管和打击野外烧秸秆和烧垃圾行为;协助森林草原防灭火主管部门对火灾损失进行评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住建部分,负责系统内职工的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指挥部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2.城管部分,负责城管系统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协助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所辖区域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进入林区、景区营运车辆和乘客的防灭火宣传教育;负责火灾扑救人员、物资及转移灾民所需道路运输运力的协调和保障;协助在公路两侧控制区内设置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标志。
县水务局:负责全县河道内施工企业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水源地的保障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组织协调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伤员的紧急医疗救援和灾后疾病防控工作。
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指导全县旅游景区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加强对游客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扑火队伍、宣传标志纳入旅游景区建设内容,配合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督导检查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小商户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
县检察院:监督检查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履行监督职能;负责组织和向法院提出森林火灾、责任制追究等案件公诉,依法办理火灾案件,严惩故意纵火烧山的犯罪分子。
县法院:负责依照法律规定审判森林火灾案件,对涉案犯罪分子依法给以打击。
县督考办:检查和督导全县各乡镇、林场和有关部门的防灭火工作情况,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及时通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
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协调组织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在高火险期及重要时段,发布火险等级预报和预警信息,及时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字幕和公益广告。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长、中、短期天气趋势分析,做好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工作;及时提供火灾发生地天气预报信息,适时进行现场应急观测;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
县妇联:负责对妇女及相关团体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志愿者活动;开展对团员、青年森林草原防灭火教育和培训。
县消防大队: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分队建设与管理、扑火技能和扑火安全的教育培训工作,在必要时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工作;协助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现场水源补给保障工作。
武警宽城满族自治县支队:负责武警宽城满族自治县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分队建设与管理、扑火技能和扑火安全的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工作。
县供电分公司:负责本系统职工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森林草原区内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现场的电力保障工作。
县移动分公司:负责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预报和预警信息;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现场的移动电话通信保障工作。
县联通分公司:负责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预报和预警信息;负责森林草原防火日常工作和报警专用电话的通信保障;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现场的有线通信保障和信息传递工作。
县电信分公司: 负责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预报和预警信息;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现场的移动电话通信保障工作。
附件: 成员单位包保乡镇明细表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7日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印发
附件:
成员单位包保乡镇明细表
序号 | 责任区 | 乡镇、林场第一责任人 | 包保单位 |
1 | 宽城镇 | 许雪峰 | 财政局 |
2 | 汤道河镇 | 何玉峰 | 卫生健康局 |
3 | 板城镇 | 何德福 | 教育和体育局 |
4 | 峪耳崖镇 | 张富贵 | 应急管理局 |
5 | 龙须门镇 | 张德民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6 | 碾子峪镇 | 杨天佐 | 生态环境分局 |
7 | 桲罗台镇 | 刘爱春 | 交通运输局 |
8 | 亮甲台镇 | 赵学勇 | 文旅广电局 |
9 | 松岭镇 | 刘太珍 | 水务局 |
10 | 化皮镇 | 吴剑英 | 人社局 |
11 | 大石柱子乡 | 张金民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2 | 苇子沟乡 | 宁秀夫 | 行政审批局 |
13 | 大字沟乡 | 唐浩辉 | 民政局 |
14 | 东川乡 | 祝 英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5 | 铧尖乡 | 刘占宏 | 农业农村局 |
16 | 孟子岭乡 | 苏念刚 | 人武部 |
17 | 塌山乡 | 才亚军 | 司法局 |
18 | 独石沟乡 | 赵庭然 | 发展和改革局 |
19 | 冰沟林场 | 郭晨峰 | 林业和草原局 |
20 | 造字岭林场 | 李庆友 | 森林公安局 |
注:都山保护区、千鹤山保护区由各保护区管理处督导保护区所
在乡镇做好森林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