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6055/2020-00063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宽城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0-01-0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治安大队开展辖区内金银珠宝店安全防范检查
2020-01-07 10时16分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金银珠宝店治安防范水平,堵塞隐患漏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不法分子制造案件。近日,治安大队组织警力根据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1517-2018)对辖区内15家金银珠宝店开展安全防范检查。

工作中,治安大队民警对照标准重点检查了各珠宝店业主是否配备专(兼)职安保力量,并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械;是否在柜台、收银台便于操作的隐蔽位置安全紧急报警装置;营业场所出入口是否安装视频监控且监控范围能达到20m并能清晰显示车辆号牌;营业场所内监控是否能清晰显示活动人员面部特征;视频监控录像保存期限能否达到30天;与外界相同出入口的卷帘门和防盗门门体强度是否达到乙级标准;与外界相邻的窗户是否符合具具体安防要求;库房(保险库)是否安装摄像机和探测报警装置;是否健全、防抢劫、防盗窃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进行演练。

检查中,民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金银珠宝店,下发了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着重要求各金银珠宝店业主一要严格落实安全保卫主体责任,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二要严格按照《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1517-2018)逐条对照,自查自改;三要建立店内外巡查机制,指派专人巡查周边,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