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6001/2020-00165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宽城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0-01-0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宽政办〔2019〕49号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宽城满族自治县2019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宽城满族自治县2019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已经七届四十四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
宽城满族自治县
2019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促进乡村振兴,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燃煤锅炉改造提升三年作战计划等12个专项计划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255号)、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承市政字[2018]1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围绕中央和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生态循环农业为导向,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有效遏制秸秆露天焚烧,提升空气质量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综合施策、狠抓落实,构建科技支撑、依法治理、群防群治禁烧监管格局,确保秸秆禁烧取得新突破;完善秸秆收储体系,提高秸秆“五料化”利用水平,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目标任务。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体制和高效管控机制,快速处置焚烧火点,努力实现卫星监测秸秆焚烧零火点;根据各乡镇农作物秸秆的实际情况,按照多措并举、分类施策的原则,加快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探索出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运行模式和工作机制,以点带面,提升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确保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秸秆禁烧
1.强化主体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实行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分管负责同志作为直接责任人,要深入田间地头,时时把握工作动态,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贯彻落实;村组是秸秆禁烧工作的主战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是秸秆禁烧的具体责任人,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力组织实施禁烧工作,实行联防联控。县、乡镇、村、组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实行县直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网格化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严防死守,坚决杜绝秸秆焚烧。
2.强化盯守防控。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成立专门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村包田的办法,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田间、深入农户,值守一线,实地检查指导禁烧工作,帮助群众落实禁烧措施和要求。要组建督导组、巡逻队,对辖区进行全天候督导巡查,重点加强对城镇、村庄、林地等重要区域周边,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等重要交通通道沿线,油库、加油站、企业等重要设施周围的盯守检查,尤其注意加强对晚(午)饭前后、夜间、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检查,以及对憨、傻、痴、呆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看护,全面筑牢禁烧防线,确保万无一失。
3.强化科技支撑。要充分发挥“秸秆禁烧红外视频监控系统”作用,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管控能力和水平,实现技防人防相结合,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传递信息、第一时间快速到位、第一时间有效处置,促进禁烧监管工作向常态化、智能化、高效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4.强化应急管理。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焚烧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应急队伍,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一旦出现火警火点,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处置扑救。乡镇、村应急队伍建设是实现快速管控的关键,要进一步充实应急处置队伍,配足配齐灭火设备和物资,及时维护保养消防器材,确保出现火情,人员、装备能够迅速到场,及时控制。同时,要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全面排查作业机械及农用电力线路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维护抢修,避免因用机、用电问题引发火灾事故。
5.强化依法治理。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县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要认真履行秸秆焚烧执法监管责任,要组织专人,及时依法处理秸秆焚烧现象;要结合“秸秆禁烧红外视频监控系统”监控结果,落实“一烧双查”、“一烧双罚”。县公安部门要主动出击,严厉打击随意焚烧行为,对于恶意焚烧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及时曝光,形成震慑,大力营造不能烧、不敢烧的局面。
(二)综合利用
各乡镇要根据全县实施方案和本地实际情况,结合相关职能职责和能够关联的项目,采用由乡镇到村到组的自上而下的管理及工作模式,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利用的方式,重点以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利用为主,科学确定秸秆综合利用的结构和方式。
1.秸秆饲料化利用。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粉碎压缩成成型饲料,供草食动物饲养场(养殖户)使用。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运行模式。利用技术路线为:秸秆收获——打捆——运输——秸秆粉碎——秸秆压块(装袋、发酵)——喂食。主要依托企业(经纪人、养殖户)自购、租赁行走式、固定式秸秆压块机进行收储利用,推进秸秆过腹还田。
2.秸秆肥料化利用。以蔬菜等设施大棚为重点,利用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进行肥料化利用,采取“政府引导、秸秆收储运企业和农户参与”的模式,或者引入专业化企业利用压块设备运作;同时,要积极研究探索在大田发展秸秆堆沤腐熟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技术,进一步平衡土壤养分、改善土体结构。
3.秸秆能源化利用。将农作物秸秆粉碎后,利用秸秆压缩设备,将秸秆压缩成成型燃料。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运行模式。技术路线:秸秆收获——打捆——运输——秸秆粉碎——秸秆压块——燃用。主要依托聚盛园食用菌种植有限公司等秸秆能源化利用龙企业通过秸秆收储运体系和农户的积极参与运作。
4.秸秆基料化利用。将秸秆粉碎后作为食用菌栽培的基料。技术路线:秸秆收获——打捆——运输——秸秆粉碎——辅料添加——拌料——装袋——出菇。采取“政府引导、菌类生产企业主体、秸秆收储运体系参与”的运作模式。重点鼓励聚盛园、嘉润等食用菌生产企业延伸前端产业链条,建设秸秆粉碎发酵场、基料腐熟工厂,打造县域基料供应基地。
5.秸秆原料化利用。鼓励支持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加工企业;同时,积极与县内及周边以秸秆为原料的现有加工企业合作,作为原料供应基地。
(三)机制措施
1.建立专业化收储运网络。本着“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就近就便”原则,以现有本地、本县养殖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和经纪人为基础,建立以秸秆综合利用为主业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服务组织,发展“田间压块--就地转运--就近销售”的秸秆离田和利用模式,逐步形成商品化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
2.签订收储运合作协议。各乡镇与本地、县内农作物经销企业(经纪人)、养殖户签订协议,由企业(经纪人)和养殖户负责收集、转运、销售(自用)农作物秸秆。明确收运范围、清运标准、时间节点等事项。
3.项目支持和财政奖补。一是对县内规模养殖企业(大户),在专用设备购置方面通过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项目给予支持。二是全县列入500万元专项资金,按2019年玉米播种面积(统计报表)奖补乡镇,由乡镇根据县方案制定具体意见并组织实施。各乡镇在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时,要以县级奖补为契机,统筹研究解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近期和长期工作任务,优先鼓励支持本地养殖企业(大户)收储利用,推动本地种养业发展;优先安排打捆机等设施设备奖补,促进本地养殖企业(大户)扩大生产规模和保障今后长期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今冬明春要达到地块无秸秆、路边无秸秆、村内无秸秆“三无”目标。
三、方法步骤
在全县实行全区域、全天候常年禁烧和全量化综合利用,以综合利用减轻禁烧压力,以严格禁烧促进综合利用。
(一)组织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5月至8月)
1.县乡村逐级制定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年度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成立专门组织、明确责任人员;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常态化监管体系。
2.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禁烧网格化监管体系,结合乡(镇)环保所(站)建设,配齐配强网格员队伍,并相应配置应急灭火队伍。
3.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4.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农作物播种面积、秸秆数量、利用方式、剩余秸秆及可能利用途径进行全面统计。
(二)重点禁烧和集中利用阶段(9月至下年3月)
1.县生态环境部门和林草部门要全天候值守“秸秆禁烧红外视频监控系统”,充分发挥“秸秆禁烧红外视频监控系统”即时监控作用,确保调度及时有效。
2.各督查巡查组按照责任分工进行现场督导巡查,督促乡镇加强禁烧值班,督促村禁烧网络开展巡查和灭火工作。
3.各乡镇要在本地现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经纪人、养殖户)的基础之上,鼓励帮助新企业、新个体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完善奖补机制,使全县秸秆综合利用量得到全面提升。
4.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在电台、电视台发布滚动宣传标语和口号。
(三)总结谋划和考核阶段(下年4月)
1.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要认真总结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下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2.县督考办组织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等部门对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县大气办)、火点监测执法办公室(县生态环境保护分局牵头)和综合利用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分别负责监测执法和综合利用工作。各乡镇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机构,配备精干力量,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职责分工。乡镇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落实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建设、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建设、焚烧火点监测、核查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争取国家省市有关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和扶持政策,组织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发改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负责推进秸秆原料化利用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统筹相关项目资金,落实县级奖补资金;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方面土地优惠政策,协助做好火点监测工作;林草部门负责在春秋防火季节加大对焚烧秸秆工作的巡查和惩处力度,发挥各村护林员宣传禁止焚烧秸秆及制止群众焚烧秸秆行为;住建部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交通部门负责道路畅通和道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的杂草杂物禁烧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打击蓄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行为;消防部门负责及时处置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秸秆焚烧现场;气象部门负责禁烧期间的气象服务,负责对焚烧秸秆进行卫星遥感监测,及时提供焚烧点卫星遥感资料;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媒体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舆论宣传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三)加大扶持力度。发改部门要谋划一批规模大、效益好、技术新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预算内资金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支持;税务部门要对认定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按规定减免所得税、增值税;自然资源部门要继续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方面土地优惠政策,将秸秆收集存储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中的附属设施用地管理,将秸秆综合利用等环保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金融部门要继续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化信贷结构,不断推进金融产品创新、服务方式创新,尽可能满足秸秆综合利用多层次、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
(四)严格考核奖惩。一是专项考核。县督考办要牵头组织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等部门制定“全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执法不严、着火点发现不及时且处置不当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并严肃处理,对被市级以上查办和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顶格处理。二是问责约谈。凡发现5个以上秸秆着火点的,县环委办约谈着火乡镇主要负责人;凡发现10个以上秸秆着火点的,县政府约谈着火乡镇主要负责人。三是财政奖惩。依据县环委办和县巡查督导组提供的秸秆焚烧情况,在县级安排的专项资金中调减相关乡镇资金额度,每一处秸秆焚烧点调减1000元。四是通报制度。秋收后及重要敏感时期,环保部门要对各乡镇秸秆焚烧情况、处罚情况等进行实时通报。五是行政处罚。对无视约谈问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推进不力,再次成为约谈对象的,将对所辖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实施环评限批,并对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对因秸秆焚烧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强化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积极报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要通过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设立禁烧标牌、悬挂横幅、印发通告、发放明白卡等群众易于乐于接受的宣传手段,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禁烧和综合利用秸秆的好处,以及有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技术措施、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广泛发动群众,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强化村规民约约束,使禁烧利用工作成为人人皆知、人人遵守、人人参与的自觉行为,营造“禁烧秸秆、利国利民、美化家园”的浓厚氛围。
附:2019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计划表
2019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计划表
乡 镇 | 奖补计划 (万元) | 备 注 |
宽 城 镇 | 62 | 1、根据2019年玉米播种面积统计报表,结合耕地状况、运输条件等确定奖补计划; 2、以本地综合利用为主,优先支持本地种植、养殖、加工企业(大户)收贮利用,发展本地经济。 |
龙须门镇 | 70.5 | |
峪耳崖镇 | 37 | |
板 城 镇 | 52 | |
汤道河镇 | 70.5 | |
碾子峪镇 | 31 | |
孛罗台镇 | 11.5 | |
亮甲台镇 | 19 | |
化 皮 镇 | 13.5 | |
松 岭 镇 | 11 | |
塌 山 乡 | 14.5 | |
孟子岭乡 | 19 | |
独石沟乡 | 3.5 | |
东 川 乡 | 11.5 | |
铧 尖 乡 | 14.5 | |
苇子沟乡 | 23.5 | |
大字沟乡 | 21.5 | |
大石柱子乡 | 14 | |
合 计 |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