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6001/2020-02346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宽城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0-10-21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宽城满族自治县《关于设立社会救助基金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0年10月16日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设立社会救助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宽政办〔2020〕53号文件,现就文件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及意义
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社会救助基金的指导意见》(冀政办字〔2020〕34号)、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设立社会救助基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20〕25号)的文件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设立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实施方案。该方案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动员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帮助解决特殊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困难,着力发挥社会救助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中的托底作用,切实兜住兜牢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安全底线。
二、《方案》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动员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帮助解决特殊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困难,根据省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县民政局起草了《宽城满族自治县关于设立社会救助基金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9月15日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县司法局对《宽城满族自治县关于设立社会救助基金实施方案(送审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方案》于2020年10月16日正式印发。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九部分,明确了设立社会救助基金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管理机构、落实办公场所、资金筹集和使用、救助范围、救助方式和救助标准、申请审批程序、监督管理、保障措施。
第一至二部分,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三至四部分,为管理机构和资金筹集及使用。
第五部分,为救助范围、救助情形、救助方式和救助标准,以及不予救助的情形。
第六部分,为申请审批程序。
第七至八部分,为监督管理和保障措施。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 10 月 17 日
原文链接: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设立社会救助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