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6098/2020-00661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宽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2020-05-12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本单位信息公开的责任,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逐步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政务公开监督体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实现工作的透明、廉洁、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一)领导班子分工情况
(二)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三)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四)本单位财务预决算及执行情况
(五)法规类文件
(六) 各类规划及总结
(七)依申请公开的管理办法、工作流程等
二、公开的形式
(一)设立固定的党务政务公开栏,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有关信息。
(二)通过召开全局会议,向干部、职工进行公开。
三、公开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政务公开,是转变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机关和责任、高效、透明单位的重要措施。因此,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由一把手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协调公开的有关工作。
(二)规范公开程序。
(1)确定拟公开内容。由撰稿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形成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
(2)实施公布。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公开。
(三)注意公开方法。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在实际操作中,对
固定性内容,如目标职责、制度、规章、操作程序等要实行长期公开,若有调整事项,要在调整后及时公开;对变动性内容,要按月实行公开;对重大经济活动事项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