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6067/2020-00833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宽城县森林公安 |
成文日期: 2020-05-15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宽城满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森林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维护全县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三)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协调和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和森林火灾的重大案件。
(四)指导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以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和指令。
(六)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
(七)组织协调林火监测和火险预测、预报工作,掌握全县火情动态,发布森林火险预报和森林火灾信息。
(八)组织指导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森林防火装备的使用工作。
(九)负责全县森林防火通信网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县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专业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森林火灾应急管理并协助县领导指挥较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森林消防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县林业局、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宽城满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设下列机构:
(一)办公室(挂政工科牌子)。负责全局行政事务、财务、文秘、后勤保障;负责职工考核、教育、培训等管理工作。
(二)防火科。负责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宣传并组织实施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森林防火规划、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负责制定全县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做好火灾统计报告及信息反馈等工作。
(三)法制中队。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法制工作;负责行政案件听证、复议、应诉工作;负责林业刑事、治安、行政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林业执法的检查、监督;负责对刑事案件的移送、起诉;负责全局法律文书的管理;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控告和申诉等工作。
(四)刑警中队。负责全县林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处理林区各类突发事件;负责技术防范、情报资料、刑事特情、阵地控制等工作。
(五)治安中队。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林区治安工作;负责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指导群防群治,组织、创建“双无村”和社会网络建设;负责枪支弹药、警具等警械的管理、检查工作;负责全县林业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林区治安耳目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宽城满族自治县宽城镇峪河路林业综合办公大楼。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9月份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4—6878266。
负责人姓名:王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