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6080/2020-0078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宽城县化皮镇
成文日期: 2020-05-18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化皮溜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020-05-18 09时13分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和省、市、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板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镇各职能所站部门和村,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 

第二条 信息公开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   

第三条信息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内容: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 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反映各职能所站部门、村、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  

(二)法规文件公开内容:行政法规、规章和各类规范性文件;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城镇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第四条 信息公开形式及运行机制

1.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按统一规范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信息专栏要素齐全,公开的信息及时到位、格式规范、分类准确,便于公众查询和下载;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建好台账;加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有效性、完整性和规范化”,动态类栏目要求每周有更新,非动态类栏目至少6个月更新一次,杜绝空白栏目出现。按要求做好本单位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采购项目信息、采购结果信息公开,做到公开及时,内容详尽,说明具体。

2.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拟办、会商、审核、答复、归档等管理,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并公布,规范流程;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务公开咨询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确保开通现场申请、信函申请及网上申请等三种依申请公开渠道,受理流程明确;网上申请可下载相应申请表,有操作流程说明。指定专人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在法定时限内依法答复,确保受理一件、书面答复一件,避免出现申请件遗失或未及时处理等问题。建立完善的依申请台帐。依申请公开答复应写明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及条款,明确告知申请者依法享有的法律救济途径和救济时效,做到程序、实体合法合规,避免出现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中确认违法或败诉的案件。对于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出庭应诉。

3.规范性文件公开,专栏公开。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将政策解读与重大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一并报批,开设专栏对重要政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图解、解读,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门户网站发布。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参与政策解读,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带头宣讲、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

第五条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式可以是一种或多种:

1、门户网站、公开栏、公报; 

2、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体; 

3、新闻发布会、专家咨询论证会、听证会等会议形式。必要时,可以邀请公众代表旁听政府有关会议; 

4、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地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 

法律、法规、规章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期限有专门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条 监督措施 

依据投诉电话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内部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