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企业安全培训效果,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县应急管理局将加大对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执法检查力度,对不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按照《细则》《规定》对照开展自查、未成立教育培训管理机构、未建立各项培训制度、未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档案、全员培训未执行大纲要求、未经培训或者应持证未持证上岗作业的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对企业实施上限处罚。对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不到位的责任。对因未培训、假培训或者应取证而未取证上岗人员直接责任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