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6035/2020-00606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宽城县委县直机关工委
成文日期: 2020-05-0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20-05-09 15时19分浏览次数:

中共宽城满族自治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宽城满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承办〔2018〕5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宽城满族自治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为中共宽城满族自治县委派出机构,统一领导县直机关各部门党的工作,作为中共宽城满族自治县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指导县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彻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对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县委报告。

(五)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县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六)配合县委有关部门抓好县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县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七)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组织机关党组织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八)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

(九)了解掌握县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县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

(十一)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县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干部教育培训重点任务。

(十二)做好县直机关民兵、兵役、国防教育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委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承担日常文电处理、会议组织、信息综合、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等工作,负责对财务管理、机关事务和老干部工作,负责工委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做好县直机关民兵、兵役、国防教育工作。

(二)组宣室。负责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承担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任免的审批工作。指导县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搞好党员的培养、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承担有关党的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代表的推选报批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各直属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对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督工作承担参与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指导县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负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负责指导县直机关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督促检和指导县直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解掌握、分析研判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指导县直机关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第五条  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作为县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两项职责,在县纪委监委、县直机关工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完成县纪委监委、县直机关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核定机关行政编制7名。正股级领导职数2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宽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宽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