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积极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劝导工作
2020-06-02 15时29分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减轻交通事故后果,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省交警总队、市交警支队《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交警大队通过多种举措落实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宣传劝导工作。

一、大范围开展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一是注重阵地宣传,大队专门制作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短视频,通过机关电子屏、智能交通诱导屏循环播放,并在车辆业务大厅、交通违法处理大厅、事故处理窗口、交警中队等显要位置摆放张贴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提醒群众按规定佩戴头盔和使用安全带;二是组织警力积极深入到客运站、出租车公司、美团、外卖企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点进行走访宣传,要求重点营运企业加强内部监管,销售企业落实卖车赠头盔活动;三是专门制作音频资料,通过城区路口音频播放器、农村大喇叭持续播放,广泛传播法律规定、安全知识以及头盔、安全带的重要作用;四是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介进行宣传报道,并结合“一标五实”微信群开展网格化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强有力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点对点宣传引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一是大队积极向县政府建议,以政府名义下发了通知文件,要求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员工带头遵守“一盔一带”规定要求,模范遵守开车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二是各基层中队对辖区内重点企业、机关单位进行包保,通过走访座谈,要求企业单位加强内部制度约束管理,确保内部员工上下班佩戴安全头盔和使用安全带;三是借助于6月1日中小学校复学契机,组织人员积极深入到各学校开展主题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提升全社会自觉意识。

三、以路面执勤执法为抓手,加强宣传劝导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认知度,大队要求执勤民警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要强化“一盔一带”的宣传劝导工作,坚持劝导为主,处罚为辅的管理模式,要积极开展面对面警示教育,向违法人、乘车人讲清危害,让违法驾驶人充分认识到不戴头盔、不使用安全带的危害性,进一步树立正确交通理念,切实做到安全行车和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