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满族自治县财政局“三强化”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
2021-12-01 16时04分浏览次数:

宽城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党组按照省、市、县委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着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有力推动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履职,统筹领导。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认真践行“四个亲自”,率先垂范,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制定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21年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召开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和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1次,切实担负起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局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组织梳理廉政风险点,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会1次,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1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中总结会1次。党组书记与分管负责同志、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定期听取各分管负责人在分管范围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完成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谈心谈话9次,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谈心谈话20次,集体谈话2次,齐抓共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强化政治引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严格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党规党纪。一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把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遵循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安排、大额资金拨付等事项均由集体研究决定。

强化作风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一是学深悟透,在党性锻炼上下功夫。加强理论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重点,与学习党史相结合,组织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研讨6次。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宣讲会1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承德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1次,党组书记讲党课3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周五开展党日活动、党员集中学习27次,志愿服务活动9次,党史知识竞赛2次,廉政知识专项测试1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中总结会1次,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意识,筑牢纪律防线。二是落实责任,在作风纪律上严要求。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警示教育为重点,日常提醒、集体警示教育、集体谈话等方式加强廉政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2次。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召开了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会1次;深入开展会风会纪专项治理工作会1次和纠正“四风”工作会1次。狠抓节点,以五一、端午、七一、中秋、国庆等节日为重要节点,召开提示会2次,廉政谈话会1次和集体谈话2次,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开展常态化廉政提醒,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