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6053/2022-04598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宽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 2022-10-1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宽城满族自治县分局负责监督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统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和草原、水利、农业农村等行业管理部门负责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修复,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积极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在日常监督管理中,行业管理部门发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由其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