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6001/2022-04145 |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 发布机构: 宽城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2-09-23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宽城满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能: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包括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县来文办理和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来文办理。
(二)负责县政府领导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市政府和县政府决定事项及省、市、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八)负责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负责承办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工作要求。
(十)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要求,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县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政务信息(包括舆情信息)服务工作。
(十三)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县政府新闻宣传、舆情回应等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外网监督检查工作。
(十五)负责县政府重要政策、办法的调研、起草、制定;负责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部门对群众服务热线反馈问题的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并及时反馈。
(十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港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外事、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县性外事、港澳工作规定。
(十七)贯彻执行和协调推进全县对外交流合作部署,对全县外事工作履行综合归口管理职能。
(十八)承办县领导对外交往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县各领域对外交往。
(十九)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工作。
(二十)负责重要外宾邀请、报批工作,组织接待来访的党宾、国宾、政要等重要外宾及外国驻华外交人员。
(二十一)负责全县境外机构和公民领事保护协调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全县的涉外事务。
(二十二)统筹协调全县国际友好城市工作。
(二十三)承担我县涉港澳事务综合性工作。
(二十四)指导有关部门办理外国记者、港澳记者来我县采访的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二十五)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促进和加强金融业发展的建议。按照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二十六)协调、配合中央、省、市驻县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加强金融监管,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负责联系中央、省、市驻县金融监管部门和驻县金融机构,协调做好金融运行中涉及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工作。
(二十七)协调推进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及对外金融交流合作。协调引进金融机构,统筹协调全县金融功能区规划、建设和发展。协调推进金融服务民生、金融人才队伍、金融生态环境、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八)负责全县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政策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的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新设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谋划、筹建、申报等前期工作。承担县属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改革发展工作,指导农村信用社改革。统筹指导全县地方金融法治建设,负责组织起草、修订地方性金融法规和规章草案。
(二十九)负责拟订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培育推荐企业挂牌上市,牵头全县直接融资工作。
(三十)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等地方金融组织的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做好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严格准入管理,规范经营范围。统筹协调互联网金融、基金等金融业态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
(三十一)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做好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三十二)协调组织全县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化解工作。牵头做好地方金融风险监测、信息报告工作,推进地方科技金融发展,创新地方金融监管方式。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非法金融案件调查处理、善后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工作。
(三十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政策。
(三十四)组织落实国家、省、市扶贫开发规划,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十五)负责全县贫困识别和动态调整工作,负责全县贫困状况的统计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贫困退出工作。
(三十六)负责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工作。
(三十七)组织开展扶贫开发政策、责任、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三十八)配合有关部门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绩效评价。提出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意见建议;指导监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三十九)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开发工作。
(四十)组织、协调、指导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
(四十一)负责扶贫开发重大事项调查研究。
(四十二)负责扶贫开发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
(四十三)承担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四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宽满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
(一)综合一科。负责为县长政务工作提供服务;负责办理县政府全体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县政府党组会及民主生活会等会议组织、记录工作;负责办理审计方面有关工作;承担县长文稿起草、调查研究、有关公务活动组织协调、公务出访保障、批件和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反馈等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活动的宣传策划、媒体采访组织协调和新闻稿件审核等工作;全面掌握政府及所属各部门的基本情况、任务指标和工作进度,及时向领导提供综合动态、发展情况和参谋建议;承办县政府党组的有关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二科。负责为副县长政务工作提供服务;负责办理县政府专题会及各类专业会议等组织、记录工作;承担副县长文稿起草、调查研究、有关公务活动组织协调、公务出访保障、批件和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反馈等工作;全面掌握各乡镇及县政府部门的基本情况、任务指标和工作进度,及时向领导提供综合动态、发展情况和参谋建议;协同县新闻宣传部门统筹协调县政府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办重大舆情处置事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处置全县政府系统政务舆情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综合三科。负责办理县政府机关党组会议、县政府机关民主生活会等会务组织、记录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年度工作安排及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对外组织、协调、配合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工会及直属单位党群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承办县政府机关的有关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与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协助做好县政府领导出席各类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综合调研科。负责县政府重要政策、办法的调研、起草、制定;负责县政府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决策前专家评估及社会各界意见的征集、归纳工作;负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前瞻性、预见性、综合性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意见建议;负责县政府顾问、专家的聘请、聘任、管理、考核和奖励工作;负责县政府参事联络工作;负责与国务院、省、市政府研究室、参事室的协调沟通,完成国家、省、市、县交办的重大课题研究任务。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督查室(对外称宽城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简称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县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承办县委交办的涉及县政府系统落实事项的督办反馈;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县《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分解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县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反馈;组织开展县政府重大专项督查;协调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督查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秘书科(县政府值班室)。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的通知服务及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负责编制、实施县政府年度会议计划;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印制发放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承接各类文电的收文审核和运转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印鉴管理、机要通信、档案管理、保密等工作;负责与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的沟通联系;负责组织县政府值班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值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紧急情况的信息接报及领导批示的督办、反馈等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信息科。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选择、提供和调研反馈工作;编发信息刊物;负责向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城区街道办事处的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承德市961890群众服务热线电话承办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政务公开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县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办理县政府政策解读有关事项;承担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网民留言平台的回复办理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建议提案承办科。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承办工作的考核和业务指导;负责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负责承办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行政科。负责政府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政府机关公务接待和食宿安排等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财务预决算编制、报送工作;负责合理安排和调剂使用各项财政经费指标,负责各项专项财政经费指标的落实和使用;保障机关财务正常运转;负责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和职工生活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管理。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扶贫开发科。负责有关扶贫工作的请示、总结、报告、领导讲话等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及综合性政策、文件起草制定工作,研究提出扶贫政策建议,承办领导小组会议有关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宣传报道、信息发布、扶贫普法宣传、扶贫开发改革及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先进评选表彰组织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有关部门拟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绩效评价,提出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意见建议并指导监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负责指导发展家庭手工业扶贫,指导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抓好扶贫项目库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产业、就业、生态、科技、金融、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产业扶贫到户机制,完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开展股份合作制扶贫;负责龙头企业申报、认定、指导、服务和动态调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用技术培训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信贷扶贫项目计划拟定、政策指导和跟踪管理;协调保险机构开展扶贫保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保障兜底扶贫、残疾人扶贫等工作。参与制订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度危房改造计划。协调联系部队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和各民主党派开展扶贫开发及民主监督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动员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精准脱贫驻村干部和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的选派、管理、培训和帮扶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扶贫扶志工作,负责“扶贫日”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县脱贫滚动计划和年度减贫计划;负责贫困识别、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贫困状况统计和监测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扶贫统计监测协作机制,负责指导检查乡村扶贫统计监测工作;负责贫困退出及贫困退出核查验收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负责各级反馈扶贫开发数据维护、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年度督查计划和工作方案,对扶贫开发政策、责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巡查,对贫困退出、考核、验收、评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巡查;负责国家、省、市对县委和县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估及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对各乡镇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工作;指导乡镇对标国家、省、市、县考核指标开展扶贫脱贫工作;负责扶贫信访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外事科。负责本县与国际友好城市的日常管理工作;谋划全县国际友好城市布局,拓展新的国际友好城市关系;研究与探讨国际友好交流与合作新途径;负责组织来访的党宾、国宾、政要等重要外宾、外国驻华使馆外交官及国际友好城市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负责国际友好人士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报批工作;办理缔结国际友好城市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编制县级领导干部年度出访计划,承办县级领导干部出访报批事宜;负责APEC商务旅行卡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涉外事(案)件的应急处置协调工作;负责我县境外机构和公民领事保护协调工作;协调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其代表机构在我县开展活动的相关工作;承办涉港澳事务综合性工作;审核有关单位报请县政府涉及港澳的有关事项;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来我县采访有关事宜;负责外国文教专家聘请的相关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金融监管科。负责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金融工作办公室)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保密、信息、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金融扶贫、普惠金融等服务民生工作,以及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全县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分析,汇总金融统计报表。负责全县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政策研究及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地方金融依法行政和普法等任务的组织落实。统筹指导全县地方金融法治建设,负责组织起草、修订地方性金融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地方金融监管合法性审查和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等工作。调查处置损害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办理地方金融消费者投诉。负责金融信访、舆情等工作。配合中央、省、市驻县金融监管部门贯彻执行金融政策、加强监管和防范处置风险;组织协调新设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谋划、筹建、申报等前期工作;负责地方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和运行分析研究,制定地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的市场准入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统筹协调指导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等金融业态的市场准入管理,促进规范有序发展。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督管理、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对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计划,推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牵头全县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化解以及信息上报等工作。协调指导依法查处非法金融案件,处理地方金融突发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开展宣传教育、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工作。牵头协调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电子政务科。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电子政务内网政府节点的建设、管理、维护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网站的监管、督导、评估;负责县政府数据中心机房、综合数据库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协调管理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电子政务应用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宽城满族自治县世纪路行政中心。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月1日-8月31日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4——6862053。
负责人姓名:宁秀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