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6001/2022-05236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宽城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2-09-3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完善清单管理制度,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9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对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编制形成了《宽城满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共246项,其中中央层面设定省级及以下实施的事项218项;国家部委委托省级及以下受理、初审、审批的事项8项;中直驻冀单位实施的事项7项;河北省地方性法规自行设定的事项13项,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落实。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公布的目录,及时动态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要切实维护《宽城满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权威性,确保清单之外无许可。
二、及时全面公布。县政府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向社会公开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2022年版),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权力运行。县政府各部门要完善公开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探索清单多元化运用,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能,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附件:《宽城满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pdf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政策解读:关于公布《宽城满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