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6058/2023-07712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宽城县交通局 |
成文日期: 2023-12-13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行政执法证、行政辅助执法证遗失公告
兹有我单位执法人员执法证、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辅助执法证不慎丢失,相关信息如下:
葛文,女,执法证号:03080717039;张海燕,女,执法证号:03080717038;姚彩珍,女,执法证号:03080717034;李智胜,男,执法证号:03080717008;张彩云女,执法证号:03080717064;朴海军,男,执法证号:03080717016;曾令东,男,执法证号:03080717015;李泓森,男,执法证号:03080717013;赵常余,男,执法证号:03080717021;任宏军,男,执法证号:03080717090;满卫东,男,执法证号:03080717050;张跃廷,男,执法证号:03080717060;邢建新,男,执法证号:03080717096;李建,男,执法证号:03080717054;高仕刚,男,辅助执法证号:FZFZ080713006;刘伟,男,辅助执法证号:FZ080713011。执法单位均为宽城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执法证件、辅助执法证件即时作废,相关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辅助执法行为。非持证人持遗失行政执法证、辅助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辅助行政执法活动的,均为冒充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辅助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宽城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