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6050/2023-05510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宽城县审计局 |
成文日期: 2023-03-2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宽城满族自治县审计局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内设科室、办公地点、领导成员和分工、联系方式等涉及机构情况的信息;审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其他文件;行政执法监督权限和程序等情况;政务活动、重大事项、公告公示等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以及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的其他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审计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公开的信息,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二、宽城满族自治县审计局信息公开目录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定期上传到宽城政府网站。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审计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审计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以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邮寄或送至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接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申请后,于15个工作日内答复。
四、根据实际情况,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宽城满族自治县审计局。
通信地址:宽城满族自治县第一行政中心审计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067600
联系电话:0314-7571001
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