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做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我市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做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我市乡村振兴的建议,加强乡村土地管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等方式都是有效的途径。
1. 制定土地流转指导意见,鼓励农民和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流转。积极推动集体用地入市,探索用地管理与分配的公平、公正、透明机制;优化乡村土地利用结构,探索农地和城镇用地的划分方式,充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
2. 支持和扶持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鼓励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综合开发企业等新型经济组织的设立,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规模化发展;引导和推动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同时加强对集体经济的政策指导和支持,协助企业和农民提高集体经济的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
3. 积极推动聚居区和农村宅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地实施闲置土地整治。通过有效管理闲置土地资源,对于发挥乡村经济效益还有重要的作用。
4. 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提升乡村经济发展质量。结合乡村发展实际,构建“科教+产业”模式,利用科技成果带动集体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科技人才进入乡村,帮助农民科学农业生产。同时要鼓励农民发挥自身优势,加强自我创新,提高综合竞争力。
5.加强村庄规划建设
按照国家、省、市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促进乡村振兴的相关要求,我县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布局,组织编制了175个村庄规划,联村或单独组织编制村庄风貌专篇100个,实现了应编尽编的村庄全覆盖。按照开门编规划的原则,我县聘请省、市优秀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规划编制工作,设计单位调研扎实,对国家宏观政策、行业标准及农村发展方向把握精准,保证了规划的前瞻性。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县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的职能,多次组织乡(镇)村两级动员会及技术培训会,使其积极主动参与规划编制,并广泛征求村民意见,为村庄规划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目前,村庄规划和村庄风貌专篇已完成阶段性成果,通过划定村庄建设边界、预留乡村振兴项目用地指标、制定村庄风貌管控要求等措施,有效提升了村庄规划的实用性及可实施性。
6.探索试行农村集体土地联营(入股)审批
我县为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破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供应难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我县制定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联营(入股)用地审批暂行办法》。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探索试行了集体建设用地联营(入股)审批模式,破解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无法供应的问题。该办法的实施可助力乡村振兴及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联营(入股)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行为,保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集约节约利用,保障了建设项目及时落地实施。目前我县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入股)方式已审批包括民宿产业及产业类用地多个项目。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
领导签发:刘景田、张旭东
联系人及电话:孙书保13831496841;张健伟13903240451
抄报:市人大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