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44号提案的答复
2023-07-09 10时25分浏览次数: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区域评估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心部署安排。会同省市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的指导意见》,对9类评估内容的基本原则、评估要求、适用范围、监管措施提出了明确意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评估评价,编制区域评估评价报告。同时,会同省市直有关部门按区域、事项进行评估评价结果汇总,通过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平台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工作调度。确定需要开展区域评估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省级以下产业园区名录,以及各开发区、产业园区需要开展评估评价的具体事项,作为年度各市区域评估工作目标基数。按照各市确定的目标基数计算完成率,实行定期通报。

(三)强化成果运用。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均向社会公布9项区域评估成果、专家审查意见、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负面清单等,供企业免费查询和使用。区域评估成果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及时公开,供建设单位免费使用,明确根据区域评估简化单个项目相应审批手续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二、下步工作举措

您提出的关于将区域评估成果真正运用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将积极研究借鉴。下一步,我将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职能,强化部门职责,加强统筹协作,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动态调整评估事项办事指南

会同直有关部门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各类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结合9类区域评估成果,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提升审批效能,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予以公布。同时,动态明确区域评估结果文件可以代替的技术审查内容、负面清单等,推广使用办事指南二维码

(二)探索区域评估结果运用新模式

探索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标准地的地块管理新模式。针对地块信息及政府部门出让规划,结合区域评估结果,明确地块各项用地要求、规划要求、其他评估要求,将既有成果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逐步实现单个建设项目不再进行相关专项评价评审。引导各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全程共享相关结果信息,减少建设单位重复提交问题,切实减少建设单位评价评估面临的时间、成本压力,加速项目开工投产。

(三)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督促指导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载区域评估成果查询下载模块,将区域评估成果通过工改系统向社会公开,企业申报时、主管部门审批时可以直接查看和使用区域评估成果,企业做出承诺,审批部门直接运用区域评估成果进行审批,即可出具审批结果,实现查询到应用全过程的管理。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71

 

领导签发:叶支武

联系人及电话:许雪亮  13403141444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