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晓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存在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有效解决居民电动车违规停放及用户私自拉线充电所引发的用电安全问题,在县政府的统一协调和部署下,城区办牵头,县住建局、发改、规划、电力、城区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和办法解决目前面临的问题:
一、新建住宅小区。由规划部门牵头负责对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先行,在规划设计审批环节做好电动车充电设施和场所的预判和实施工作。
二、既有住宅小区。由城区办负责牵头,审批局、住建部门、消防部门、供电部门、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及小区业委会等部门和单位要群策群力、相互配合,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在保障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小区现有的资源,为电瓶车停放和充电提供便利的场所和空间。物业服务企业在接到用户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安装申请之后,及时报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在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指定专人积极配合现场勘察,提供相关图纸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安装结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加强日常管理监督。
三、公安、消防及综合执法等部门对全市住宅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车和私拉电线充电行为进行全面执法清理,彻底消除和杜绝火灾隐患。
四、供电部门将主电源布设到充电桩(站)规划位置并安装好电表,不符合电量的小区,扩大小区线路的电容。
五、由住建部门牵头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由电动车充电桩生产、安装和运营企业按照要求,合理布局公共区域充电桩(站),并与物业企业联建,共同协商有关管理、维护和利益分配等具体使用事宜,签订协议,实现共赢。
当前,县政府已将全面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服务纳入民生实事,重点实施。在加快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过程中,将全力打造智慧化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化小区建设。下一步我县也将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条件逐步改建或加装充电设施,或选择小区分布较多的公共场所集中建设充电设施。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1日
领导签发:张旭东
联系人及电话:刘金雨18232431202
抄报:市人大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