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赵文志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宽城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