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3566001/2025-12028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宽城县政府办 |
| 成文日期: 2025-08-06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按照《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2024—2025年度实施方案》总体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采暖季生物质取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运维、巩固存量、保暖保供”的原则,持续巩固2021—2023年生物质取暖改造成果,有效促进大气环境持续改善,确保群众安全、温暖、清洁过冬。2024年计划在全县推广生物质颗粒燃料3000吨,最终以实际配送数量为准。
二、生物质颗粒燃料推广方案
(一)补贴标准。对于采取生物质代煤供暖的,按照农户每采暖季生物质用量给予梯度补贴,3吨(含)以内按500元/吨补贴,3-5吨(含)按250元/吨补贴,每户每采暖季最高补贴生物质用量不超过5吨,根据农户实际用量据实补贴。生物质供暖补助和运行补贴仅限于农户取暖。生物质颗粒燃料最高限价1300元/吨。政府补贴资金之外,由农户自筹。
(二)燃料标准。生物质燃料应为林业生物质颗粒燃料。
(三)技术要求。
(1)符合 NB/T 34024-2015《生物质成型燃料质量分级》标准中“林业生物质颗粒燃料分级指标”要求。
(2)生物质燃料热值不低于3800千卡/千克(低位发热量≥15.9MJ/kg),不得添加其它热值高于生物质本身的可燃物质、有毒有害粘接剂、砂土等,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粘接剂的原料,可适当添加重量比例不高于5%的秸秆类生物质。
(3)小于3.15mm颗粒量≤1.0;灰分(干燥基)≤6%;结渣性为弱结渣区。
(4)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氮(干燥基)≤0.5%;硫(干燥基)≤0.08%;氯(干燥基)≤0.03%。
(四)燃料配送。
按照“梯次配送、全覆盖、不断烧、储备足”的配送原则,组织各中标企业开展生物质燃料配送工作。各中标企业须将生物质燃料送至村委会指定地点,由乡村负责,利用洁净型煤配送系统协助配送。
三、具体时间安排
(一)确村确户。县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乡村具体负责,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精准确村确户,建立精准确户台账。
(二)招标采购。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采购”的原则,根据采购规模优选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效率,于9月底前完成生物质燃料招标采购工作。
(三)推进实施。一 是10月底前,实现生物质燃料供应全覆盖,全采暖季保障燃料梯次有效供给,做到应保尽保。二是要按燃料供应批次对生物质燃料进行批批检测、批批试烧,确保合格后配送到户。三是要应对极端气候,做好生物质燃料储备工作。
(四)组织验收。2026年3月底前,按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的生物质取暖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完成生物质取暖验收工作。
四、具体工作举措
(一)上下联动,形成强力推进态势。分管政府常务工作的副县长牵头抓总,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具体负责的推进体系,充分发挥县级生物质取暖工作专班作用,明确乡村两级一线推广责任,形成县、乡、村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保障供给,满足群众取暖需求。根据2021和2022年二个年度生物质取暖改造实际,将生物质燃料需求总量全部纳入到2025年招标采购工作之中,按照“梯次配送、全覆盖、不断烧、储备足”的配送原则,制定生物质燃料保供计划,满足群众取暖燃料需求,强力做好配送和保供工作。同时,对2021和2022年度已完成生物质改造农户的生物质炉具进行摸底调查,对损坏炉具进行检修与维护,确保采暖季生物质炉具正常使用。
(三)安全取暖,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严格执行生物质安全取暖与洁净煤安全取暖同一标准,杜绝取暖安全事故发生,突出做到“六到位三禁止”,“六到位”即各级各部门宣传培训到位、群众安全意识提升到位、报警器安装使用到位、网格员巡查到位、通风设施预留到位、安全应急预警到位,“三禁止”即禁止使用劣质散煤、禁止使用通炕炉具、禁止取暖炉具安装在卧室内。
(四)从严把关,落实质量监管责任。要严把生物质燃料质量关,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生物质燃料质量监管工作,做到环环把关、闭环监管、问题可追溯,保障群众安全、温暖、清洁过冬。
(五)完善政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财政可承受、居民能接受”的原则,在不低于全市统一补贴标准的前提下,制定适合我县补贴政策。同时,建立健全生物质取暖长效机制,鼓励农户采用生物质取暖方式,推动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可持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