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6001/2020-0230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宽城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0-11-02 文件编号: 宽政〔2020〕104号 有  效  性: 有效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城满族自治县2020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11-0217时32分 浏览次数:

宽政〔2020104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宽城满族自治县2020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宽城满族自治县2020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1028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028日印发 

宽城满族自治县2020年度农作物秸秆

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促进乡村振兴,根据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承市政字[2018]1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围绕中央和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生态循环农业为导向,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有效遏制秸秆露天焚烧,提升空气质量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构建综合施策、科技支撑、群防群治禁烧监管格局;完善秸秆收储体系,提高“五料化”利用水平。以综合利用减轻禁烧压力,以严格禁烧促进综合利用

(二)目标任务。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体制和高效管控机制,快速处置焚烧火点,努力实现卫星监测秸秆焚烧零火点;结合本地实际,多措并举,制定行之有效的秸秆综合利用运行模式和工作机制,推进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

二、主要工作

县直牵头部门重点做好督导检查和指导服务;乡镇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实行属地管理。

(一)秸秆禁烧

1.强化主体责任。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分管负责同志作为直接责任人,要深入田间地头,时时把握工作动态,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贯彻落实;村组是秸秆禁烧工作的主战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是秸秆禁烧的具体责任人,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力组织实施禁烧工作,实行联防联控。县、乡镇、村、组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实行县直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网格化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严防死守,坚决杜绝秸秆焚烧。

2.强化盯守防控。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成立专门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村包田的办法,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田间、深入农户,值守一线,实地检查指导禁烧工作,帮助群众落实禁烧措施和要求。要组建督导组、巡逻队,对辖区进行全天候督导巡查,重点加强对城镇、村庄、林地等重要区域周边,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等重要交通通道沿线,油库、加油站、企业等重要设施周围的盯守检查,尤其注意加强对晚(午)饭前后、夜间、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检查,以及对憨、傻、痴、呆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看护,全面筑牢禁烧防线。

3.强化科技支撑。要充分发挥“秸秆禁烧红外视频监控系统”作用,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管控能力和水平,实现技防人防相结合,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传递信息、第一时间快速到位、第一时间有效处置,促进禁烧监管工作向常态化、智能化、高效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4.强化应急管理。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焚烧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应急队伍,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一旦出现火警火点,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处置扑救。乡镇、村应急队伍建设是实现快速管控的关键,要进一步充实应急处置队伍,配足配齐灭火设备和物资,及时维护保养消防器材,确保出现火情,人员、装备能够迅速到场,及时控制。同时,要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全面排查作业机械及农用电力线路等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维护抢修,避免因用机、用电问题引发火灾事故。

5.强化依法治理。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按照《宽城满族自治县下放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宽政办[2020]52号)通知要求,认真履行秸秆焚烧执法监管责任。要组织专人,及时依法处理秸秆焚烧现象;要结合“秸秆禁烧红外视频监控系统”监控结果,从严处罚。县公安部门要主动出击,严厉打击随意焚烧行为,对恶意焚烧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时曝光形成震慑,大力营造不能烧、不敢烧的局面。

牵头单位: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环境保护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供电分公司

(二)综合利用

1.途径模式

1秸秆肥料化利用。在果树周边、坝沿地头调沟挖坑覆肥覆土掩埋秸秆,堆沤腐熟还田,平衡土壤养分、改善土体结构。严禁随意暴露堆放。

2秸秆饲料化利用。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粉碎压缩成成型饲料,供草食动物饲养场(养殖户)使用,推进秸秆过腹还田。

3秸秆能源化利用。将农作物秸秆粉碎后,利用秸秆压缩设备,将秸秆压缩成成型燃料商品销售。

4秸秆基料化利用。依托食用菌种植龙头企业和大户将秸秆粉碎后作为食用菌栽培基料,发展壮大食用菌产业。

5)秸秆原料化利用积极与县内及周边以秸秆为原料的加工企业合作,作为原料供应基地。

2.奖补机制

1)农用机械(设施)奖补。一是“方案”印发后,县内经销商(养殖企业)购置大型秸秆压块机设备,经本人或企业申请、乡镇确认到位后,按发票或购销合同县财政奖补4至5万元(具体奖补额度根据全县购置大型秸秆压块机设备数量确定)。享受奖补的农用机械必须用于县内秸秆收储工作(县内秸秆收储工作全部完成后方可承接县外业务)。二是积极发动和鼓励农户购置小型播种机、旋耕机等农用机械,按“农用机械购置目录”奖补标准给予奖补。三是鼓励牛羊等草食牲畜养殖企业和养殖户新建或改造秸秆饲料储存特别是青储黄储及养殖场所设施,争取项目给予支持。

2)秸秆收储奖补。一是面积奖补,依据2020年玉米种植面积及耕地状况、运输条件等确定奖补计划(附表),在规定时限内按标准要求全部完成秸秆收储任务,经验收合格后按奖补计划县财政予以拨付,乡镇安排发放。二是进度奖补,在规定时间内提前保质保量完成全域收储任务的乡镇,经乡镇验收并向县督考办提出核查申请县督考办核查后提出进度奖补意见,报县政府批准。“进度奖补”总额100万元,在规定时间内提前保质保量完成全域收储任务的乡镇“进度奖补”总额如未达到100万元以实际“进度奖补”数额为准。

3)减免奖补。一是新购置大型秸秆压块机设备的县内经销商(养殖企业),无特殊原因消极作业或在县内全部工作完成前承接从事县外业务,追回或在秸秆收储服务费中扣除全部或部分县财政机械购置奖补资金。二是获得县奖补的大型秸秆压块机设备3年内不得转卖,如转卖将按原数追回奖补资金。三是未在规定时限内按标准要求完成全部秸秆收储任务的乡镇,按未完成面积数量扣减县财政奖补资金。四是烧秸秆被市级以上(含市级)监测到并通报的、造成严重影响的乡镇扣除全部“面积奖补”及“进度奖补”资金。五是经县级核查存在弄虚作假、完成结果不实的乡镇,视具体情况扣减县财政奖补。

牵头单位:县督考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统计局

三、方法步骤及完成程度

(一)组织发动和方案制定阶段10月份)

1.健全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体系;配齐配强网格员队伍和应急灭火队伍。

2.制定印发“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各乡镇、村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收储范围、责任人员(企业)、清运标准、采用模式、奖补计划、时间节点等事项。并签订相关协议。

3.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和奖补政策,形成干部群众人人知晓和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4.动员本地具备条件和意愿的经销商(养殖企业)从事秸秆收储业务,联系采购秸秆压块机设备,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反馈;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向县政府提出奖补报告。

(二)重点禁烧和集中清理利用阶段10月至20213月底,其中集中清理利用阶段10月至20211月底)

1.县林草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全天候值守“秸秆禁烧红外视频监控系统”,充分发挥“秸秆禁烧红外视频监控系统”即时监控作用,确保调度及时有效。

2.各督查巡查组按照责任分工进行现场督导巡查,督促乡镇加强禁烧值班,督促村禁烧网络开展巡查和灭火工作。

3.各乡镇、村要加大组织推进力度,11月底前完成全部秸秆收集堆放,2021年1月底前完成全部收储验收任务,乡镇及时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及时向县督考办提出核查验收申请。

4.各乡镇、村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5.县督考办牵头组织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组成检查督导组要深入田间地块特别是山地、果园,采用无人机等设备加强检查督导及核查工作。县督考办每周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一次工作进度,工作结束后县督考办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奖惩报告,作为资金拨付依据。

(三)总结谋划和考核阶段20214月底前)

1.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要认真总结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下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2.县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和做好县级财政奖补资金安排计划,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县大气办)、火点监测执法办公室(县生态环境保护分局牵头)和综合利用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分别负责监测执法和综合利用工作。各乡镇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机构,配备精干力量,加强组织领导。

(二)严格考核奖惩。是专项考核。督考办要牵头组织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等部门制定“全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执法不严、着火点发现不及时且处置不当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并严肃处理,对被市级以上查办和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顶格处理。二是问责约谈。凡发现5个以上秸秆着火点的,县环委办约谈着火乡镇主要负责人;凡发现10个以上秸秆着火点的,县政府约谈着火乡镇主要负责人。三是资金奖惩。依据县环委办和县巡查督导组提供的秸秆焚烧结果,在县级安排的奖补资金中调减相关乡镇资金额度,每一处秸秆焚烧点调减1000元。四是通报制度。秋收后及重要敏感时期,环保部门要对各乡镇秸秆焚烧情况、处罚情况等进行实时通报。五是行政处罚。对无视约谈问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推进不力,再次成为约谈对象的,将对所辖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实施环评限批,并对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对因秸秆焚烧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积极报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典型经验。各乡镇要通过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横幅、印发通告、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规定。发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强化村规民约约束,营造“禁烧秸秆、利国利民、美化家园”的浓厚氛围。

附:2020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计划表

 

 

 

 

 

   

 

 

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计划表

奖补类别

   

奖补计划

(万元)

   

种植面

积奖补

  

32.5

根据2020年玉米播种面积统计报表,并对照2019年玉米播种面积统计报表(对照两年增减数量),结合耕地状况、运输条件等确定奖补计划。

龙须门镇

52.5

峪耳崖镇

34

  

33

汤道河镇

44

碾子峪镇

14

孛罗台镇

5

亮甲台镇

14

  

10

  

8

  

9

孟子岭乡

8

独石沟乡

1.5

  

8

  

9

苇子沟乡

19

大字沟乡

14.5

大石柱子乡

14

    

330

2020年全县玉米播种面积128850亩(县统计报表)

进度奖补

    

100

按核查结果确定

大型机

械奖补

    

70

每台秸秆压块机11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奖补45万元。

      

500


政策解读链接: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宽城满族自治县2020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文件解读